各位教职工:
2014年3月工资已于3月10日发放,请大家及时查收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、根据市人社局文件及人事处通知,本月发放的工作津贴为调整后的工作津贴。
2、“补发工资”为2013年9月-2014年2月工作津贴增加金额,“编辑费等”为2013年12月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编辑费。
相关事宜咨询电话:
人事处劳资科:3616102
财务处综合计划科:3616109
财务处
2014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