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2015年2月工资已于2月6日发放,请大家及时查收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、根据人事处通知,工资项目中“工作津贴”为调整后的“工作津贴”,“补发工作津贴”为补发2014年12月-2015年1月工作津贴增加额。
2、本月所扣“大额医疗”为2015年大额救助医疗费用,“日照水费”、“日照电费”、“日照住宿费”为2014年第四季度日照校区水电费及住宿费。
相关事宜咨询电话:
人事处劳资科:3616102
财务处综合计划科:3616109
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科:0633-2983670
财务处
2015年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