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放2021年1月工资的说明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1-01-08浏览次数:3263

各位老师:

   20211月工资已于18日发放,请查收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1.本月调整改革后91名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,并对202010月份发放的退休工资进行补发补扣调整。

2.根据济北税发【20208号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及人事处下发的20210102号通知,本月调整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及职业年金。以20211月工资金额为标准计算2021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。缴费基数=INT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岗位津贴+地方补贴+工作津贴)。个人负担养老保险=缴费基数*8%;个人负担职业年金=缴费基数*4%;个人负担医疗保险=缴费基数*2%;个人负担失业保险=缴费基数*0.3%

3.本月所扣济宁电费2020年第四季度任城校区家属院电费。

相关事宜咨询:

1.工资调整及变动、工资项目合并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,电话0537-3616102

2.任城校区电费代扣请咨询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科,电话:0537-3616180

3.工资发放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科,电话:0537-3616109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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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