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年终将至,一年一度的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,为做好本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要求
2021年各项财务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7:00,届时三校区财务自助投递系统全部关闭,柜台不再受理各类业务,开通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,财政预算拨付的专项经费,务必于2021年12月16日前执行完毕,否则余款省财政厅将予以收回统筹,请相关部门、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确保预算执行率。
2.各部门、单位的预算经费,本年开支原则上列入本年度决算,无特殊原因各项支出不得跨年度报销。
3.为防范财务和个人风险,做好清理借款业务。
(1)财务处于11月20日前将借款明细通过OA系统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、综合科及借款本人。部门负责人请督促本部门借款人及时办理核销手续。同时,财务处将安排专人电话联系借款责任人,核对借款情况并做好还款事项登记。
(2)现有借款尚未归还的,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还款手续,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归还的,书面说明,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交财务处核算科。
4. 按照“收支两条线”的财务管理要求,请各部门、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及时完成收入上缴和各类票据的缴销工作。
5. 年终决算期间因公使用公务卡支付后到期的,请持卡人自行还款,以免逾期。
6. 学校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,需请党委办公室(学院办公室)、学生工作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协助填报或提供。
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
2021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