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接税务部门通知,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,纳税人在2022年度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,自行确认到2023年度,否则,在下一纳税年度将不能继续享受扣除。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2023年度有变更或新增,可在确认时直接进行修改或填报。
为保证各位老师及时连续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,请使用手机登录“个人所得税APP”进行确认操作。详细操作步骤,请参考以下链接。未尽事宜,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科王前超,联系电话0537-3616109。
财务处
2022年12月7日
附件:操作说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