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放2023年7月份工资的说明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3-07-10浏览次数:10

各位老师:

2023年7月份工资已于7月10日发放,请查收。

一、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《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济住发〔2023〕25号)、《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学校从本月起调整2023年7月-2024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
二、本月工资系统中“公积金”项目为调整后个人承担公积金金额。

三、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“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”,月平均工资分为按月发放部分及按年发放部分,按月发放部分主要是每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住房补贴、岗位津贴、地方补贴、工作津贴、物业补贴、基础绩效奖八个项目,按年发放部分包括省绩效考核奖、奖励性绩效工资、津贴补贴三部分。

四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济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(即:7719*3=23157元),超过的按3倍执行,最低不低于济宁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(太白湖新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,为1900元),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%。

五、本月所扣“济宁电费”为2023年第二季度任城校区家属院电费。

相关事宜咨询:

1.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、工资调整及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,电话0537-3616102

2.工资发放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科,电话0537-3616109

3.水电费代扣咨询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科,电话:0537-3616180

 

财务处

2023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