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放2024年1月份工资的说明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4-01-10浏览次数:13

各位老师:

2024年1月份工资已于1月10日发放,请查收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1.根据济宁市社会保险政策,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,按每人每年120元(个人48元、单位72元)标准缴纳大病医疗保险,学校2024年1月完成缴纳,现从2024年1月工资中扣回个人负担部分。

2.根据济社保发【2022】10号《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》及人事处下发的20240102号通知,本月调整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及职业年金。以2024年1月应纳入缴费工资项目为标准,计算2024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。缴费基数=INT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岗位津贴+地方补贴+工作津贴+基础绩效奖)。个人负担养老保险=缴费基数*8%;个人负担职业年金=缴费基数*4%;个人负担医疗保险=缴费基数*2%;个人负担失业保险=缴费基数*0.3%。

3.本月所扣“济宁电费”为2023年第四季度任城校区家属院电费。

4.本月所扣“日照水电住宿费”为2023年第三、四季度日照校区水电住宿费

相关事宜咨询:

1.工资调整及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,电话0537-3616102

2.工资发放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科,电话0537-3616109

3.水电费代扣咨询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科,电话:0537-3616180

 

财务处

2024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