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
发布者:财务处发布时间:2020-12-07浏览次数:2820

各位教职工:

接济宁市税务部门通知,需要对个人在2020年度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在本年度最后一个月(12月份)进行确认,否则,在下一纳税年度将不能继续享受扣除优惠政策。为保证各位职工连续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,现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行确认(个税手机APP端)操作引导如下:

一、信息无变动,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,操作步骤如下:

()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,点击“一键带入”如图:



(二)据提示确认后点击“确定”。如下图:


(三)打开“待确认”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,核对信息;如有修改或删除,可以点击“修改”或删除处理,信息确认后点击“一键确认”。如下图:


注意:如有“已失效”状态的信息,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“一键确认”。

(四)点击“一键确认”后,信息则提交成功。不需要重复确认,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,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。如下图:


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,在APP中点击首页-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-选择扣除年度“2021-查看已提交的信息,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。

二、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操作步骤如下:

举例说明: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,申报填写如下:

先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,点击APP首页-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。如下图:


注意事项:

1、确认时不能新增,若要新增,第一步在个税手机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,第二步在扣除年度2021进行采集;信息采集完整后申报方式选择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扣缴义务人勾选“济宁医学院”,提交申报完成填写。

2、若在“待确认扣除信息”界面存在“已过期”的信息,则“一键确认”无法确认,请先删掉“已过期”信息,方能确认。

咨询电话:616109

联系人:高冉冉。

 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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